中国农业科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规定及农业农村部相关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一)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离开工作驻地出差、出访、探亲以及离岗休假、学习、病休等外出请假报备工作。
(二)院领导和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因公外出事项原则上为完成上级部门任务、推动本单位全局工作的活动,以及本单位牵头的相关领域、相关行业事务的活动。不出席各种商业性活动;尽量减少出席一般性学术研讨会、行业研讨会、项目评审会、成果评价会、课题验收会等活动。
二、报备工作要求
(一)院长、院党组书记离京外出,应提前3天向农业农村部主要领导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等。具体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执行。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院纪检组组长、院党组成员、巡视组组长及副组长外出,应提前3天向院主要领导报备。
(二)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工作驻地外出,应提前3天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院主要领导批准。
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副职离开工作驻地外出,应提前3天报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凡是参加会议、论坛、授课、应邀作报告的,请假必须附会议通知、邀请函等材料。
(三)院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处级干部外出,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工作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批准,具体规定由各单位制定。
(四)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组织10人以上的集体外出活动(包括市内),应外出前3天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五)院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院长和院党组书记原则上不同时外出,特殊情况须同时外出的,院办公室要协调一位院领导在京主持工作,并报院主要领导同意;两位及以上院领导同一时间不同事由到同一省(区、市、单位)出差的,院办公室要统筹考虑,及时提出调整行程安排的建议,尽量避免行程冲突。
院机关各部门和院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全部外出;院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外出,特殊情况须同时外出的,应明确1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单位主持工作,并在外出请示报告单中详细说明同时外出的必要性。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期间,主持工作的同志要确保在岗,特殊情形需要外出的,应重新确定1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向院办公室备案。
三、报备工作程序
(一)院长、院党组书记外出报备
1.院长、院党组书记秘书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填写《部领导外出报告单》(表式见附件1),发送农业农村部值班室。
2.农业农村部值班室将《部领导外出报告单》呈报部长批准。
3.部长批示后,部值班室将部长批示反馈领导秘书。
4.领导秘书将获批的院长、院党组书记外出情况向院办公室报备。
(二)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院纪检组组长、院党组成员、巡视组组长及副组长外出报备
1.院领导联络员通过智慧农科办公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填写《院领导外出报告单》(表式见附件2),报院办公室。
2.院办公室将《院领导外出报告单》呈报院主要领导批准。
3.院主要领导签批后,院办公室通过OA系统将批示反馈院领导联络员。
(三)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
1.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综合处(办公室)通过OA系统填写院机关各部门及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示报告单(表式见附件3、4),报至院办公室。
2.院办公室将院机关各部门及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示报告单呈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3.分管院领导审批后,院办公室将院机关各部门及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示报告单呈报院主要领导批准。
4.院主要领导签批后,院办公室通过OA系统将批示反馈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四)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副职外出报备
1.院机关各部门综合处通过OA系统填写《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副职外出请示报告单》(表式见附件5),报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2.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各部门综合处将《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副职外出请示报告单》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五)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集体外出报备
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综合处(办公室)通过OA系统填写《集体外出报告单》(表式见附件6),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四、其他事项
(一)院长或院党组书记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可口头直接向农业农村部部长请示;其他院领导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可口头直接向院长或院党组书记请示。
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可口头直接向分管院领导、院主要领导请示;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副职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可口头直接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院领导请示。相关请示批准情况应及时告知院办公室并补办报备手续。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自行外出。
(二)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外出请示报告单,外出事由要明确,外出地点要具体到地级市。外出期间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时间和行程。行程确有变化的,应及时补充报告。同一人同一出差类型连续到多地的,在一份报告单中写明起止时间和行程安排即可,不必提交多份请示报告单。
(三)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已经院领导同意,但行前接到全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通知的,要服从统一安排,及时调整行程。有特殊情况仍须外出的,须经院办公室呈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院主要领导批准。
(四)我院领导干部出国(境)的,须在请示报告单中注明出国(境)审批情况,并附批件审签页一并呈报院领导。
(五)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规定,做好所局级及以上干部外出的请假报备工作,加强对处级干部外出的管理。所局级及以上干部无故不履行请假报备程序、未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外出,外出后随意变更行程时间、逾期不归又未报告、或发生其他违规情形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同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六)本规范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国农业科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规范》(农科办办〔2014〕102号)同时废止。
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印发
相关附件
- 03-20 部领导外出报告单.doc
- 03-20 院领导外出报告单.doc
- 03-20 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示报告单.doc
- 03-20 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示报告单.doc
- 03-20 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副职外出请示报告单.doc
- 03-20 集体外出报告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