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职责
(一)负责院务会议、院常务会议、院党组会议和院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院性重要接待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承担院党组秘书工作,负责院党组日常事务和院领导公务活动及日常事务的协调服务。
(四)拟订院重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院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五)负责院公文处理、文件印制、机要文件收发与运转、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工作,指导院属单位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部院党组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的督办工作。负责推动院所依章程管理。
(七)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部对院机关的绩效考核工作。
(八)承担院党组交办的调研工作,指导院机关各部门和院属各单位开展调研工作。
(九)负责全院政务信息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综合协调,院政务信息刊物的组稿、编辑与报送工作。
(十)负责院新闻宣传工作,组织重要新闻的发布和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负责院出版单位出版业务和院科技期刊管理的指导监督。
(十一)负责组织院级舆情监测与应对,指导所级舆情监测与应对。
(十二)负责院机关保密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院属单位保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院机关安全保卫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指导中关村院区院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院重大应急工作体系建设、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院政务值班工作。
(十四)负责院机关法律事务、合同事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院信访工作。
(十五)负责院系统对台事务管理,推动对台农业科技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制定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承担上级部门和属地政府下达的有关公益性社会工作、指令性任务。
(十八)负责院幼儿园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协调院机关、院属京区单位在编职工及博士后子女入园事宜。
(十九)负责中关村院区机关食堂、职工食堂管理。
(二十)负责院委托房产经营管理,指导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京区人才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维护。
(二十一)负责院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负责院门诊部管理。
(二十二)负责中关村院区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组织协调马连洼院区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二十三)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