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院重大会议活动组织管理的通知
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院重大会议活动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加强交流合作、展示科研成果的重要平台,是推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促进院所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其组织管理水平事关中国农业科学院整体形象,体现院所机关工作作风,是院所一流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院重大会议活动组织管理,优化工作流程,确保质量效率,根据院领导有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院重大会议活动范围
院机关各部门或院属各单位主办传达学习中央或农业农村部重要决策精神的全院性会议、院内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安排的重要会议、上级单位重要领导调研考察活动、地方或有关单位重要领导来访活动,全院性重大庆典、重要论坛、重要培训,以及其他需要院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政务活动,均作为院重大会议活动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管理工作,确保会议活动质量与效率。
二、强化院重大会议活动工作责任
院重大会议活动主办部门或单位承担会议活动组织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好组织协调,做到方案亲自谋划、流程亲自审核、场地亲自查看、材料亲自把关。院办公室负责院重大会议活动的统筹协调,对方案、文稿等审核把关,协助主办部门或单位做好会议活动组织。院属单位主办的涉及专项业务的重大会议活动,一般应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先行审核把关。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要按分工积极配合。
三、强化院重大会议活动筹备管理
院重大会议活动主办部门或单位应精心谋划,制定详细方案,拟定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全部流程、宣传安排等,确保主题明确,内容完善,程序规范。对于常规性或非正式会议接待活动,由主办部门起草或主办单位起草经业务部门审核的工作方案、参阅材料等,一般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院办公室;正式会议活动的工作方案、领导讲话稿、宣传稿等,应提前1周提交;面向各部门各单位部署工作的重大会议活动有关材料,应提前2周提交;突发性或临时性会议接待活动,主办部门或单位应及早制定方案、及时提交。院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将有关材料报分管院领导并院主要领导审批。会议活动筹备中,若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已定方案的,主办部门应及时报告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并商院办公室研究方案重新报审。
四、强化院重大会议活动组织管理
主办部门或单位负责按照院主要领导审定的工作方案组织会议活动,包括材料报送及印发、人员组织、场地布置、影像拍摄、媒体沟通、现场管控等。院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沟通部、院领导行程安排并做好服务,在重点环节安排、重要区域布置、重大材料印发以及跨部门工作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根据需要协调落实交通保障、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对口联系上级单位领导、院外单位参会人员,并做好全程保障与服务。院属单位主办涉及专项业务的会议活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指导协调并参与活动组织。
五、强化院重大会议活动后续管理
加强会议活动的新闻信息发布工作。主办部门或单位应提前起草新闻通稿,会议活动结束后半日内报送要情和新闻稿。院办公室按新闻宣传有关流程和要求进行审核、报批并发布。对于会议活动中上级单位领导、院领导有关工作要求,或会议决定事项,责任部门或单位应主动认领、认真落实、及时报告、确保实效,需要长时间研究落实的要第一时间报告落实工作安排,接续报告工作进展。院办公室根据情况开展督办工作,有关部门做好院属单位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情况报送,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确保院重大会议活动规范安全
主办部门或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按规定控制会议活动人员数量,不安排涉疫人员参与现场活动,落实现场防疫措施,倡导以视频形式或视频与现场相结合举办会议活动。严格控制活动经费,不得超预算支出,不得安排与会议活动无关的支出。不安排超标准接待,不接受研究所或地方单位超标准接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信息保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重要接待要妥善规划交通路线,强化安全保障。
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