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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农业部督查(通知)19号)要求,我院将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情况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院党组《关于印发<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科院党组发〔2012〕45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科学院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农科院党组发〔2013〕7号)的要求,自查在调查研究、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出访活动、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执行八项规定采取的重要措施、创新做法、制度建设、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取得的成效等情况。
  二、自查时间。9月17日-9月22日,各单位(部门)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撰写自查报告。院机关各部门需将分管工作中为落实八项规定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并上报。
  三、有关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关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重点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各项制度措施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9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院办秘书处。
  联系人:左旭
  联系电话:82109400
  邮箱:zuoxu@ca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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